2024-12-26
受資助者5 陸OO
申請醫藥急難金原因
病況
診乳癌第三期,腫瘤長出皮膚無法手術,轉第四期,輔助治療結束 12 月完成切除手術。醫師考量個案家庭狀況,建議參加研究計畫,得以用健保身分接受自費化療用藥。
支持系統
丈夫因病過逝,留下二名子女由個案單獨扶養,娘家人也因病及癌症相繼過逝,無人幫忙。兒子領有身心障礙卡,因精神疾病在同院住院治療,以利相互照顧;女兒就讀護專學校。
工作
原任內湖花市工作,因病暫時無法繼續工作。
生活開銷
已持有北市中低收入戶證明,尚有房貸需支付。
補助單位
通過愛幫忙基金審核,補助款已發。
工作
個案認為自己無支持系統,更沒有偷懶的權利!術後為維持原有工作,既使術後淋巴腫脹、化療出院,都需直接趕到花市上班、甚至搬重物。公司也願配合個案療程固定三周請假數日。
治療現況
目前剛結束放射治療並持續第二次化療入院療程。疑似肺部轉移,尚待住院進一步檢查中。大兒子原因精神狀況陸續高中休學達 2 年,已下學期狀況較穩定復學;女兒專科住校期間會從三芝至市區打工賺取自己的生活費及學費,工作結束再回宿舍念書。個案現仍感激希望基金於年前撥款,及時幫助度過年關。